【项目概况】
重症医学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3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4]00635号
3、项目名称:重症医学科设备一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4.50(万元)
6、最高限价:81.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包、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一包、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①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②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1栋3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包,一包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最高限价为45万元,二包电子支气管镜及内镜清洗设备一套最高限价为36万元;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银行:刘勇******258;随州工行:任永平******276;随州建行:张慧******************商行:李泽坤 ******,李小飞******33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办事处文帝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商铺1-119号(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小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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