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项目外送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17:06|
******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12|
项目监管地:随州市本级|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检验项目外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4]00636号
3、项目名称: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20.00(万元)
6、最高限价:0.000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2)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近三年内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4)2023年度财务状态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无重大不良行为;(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2)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近三年内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4)2023年度财务状态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无重大不良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5.为支******************************************************银行随州支行:吴波******811,杨力******1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办事处文帝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220号黄垅湾大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