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实现路径设计与技术规范制定》 |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计划立项批文号 | *资金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40,000 | |||
项目背景 | 1.落实国家“多规合一”改革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确立了“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是指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总体规划,三类是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国家首次通过正式文件明确了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法定地位。18号文和《广东省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均提出“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当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关于专项规划管理的工作要求,抓紧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机制,保障专项规划落地实施,促进“多规合一”。为落实国家“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妥善衔接处理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关系,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需要开展本项目,制定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为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工作提供指引。 2.落实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765 号),选取深圳市和光明区作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管理试点市县,要求积极探索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快专项规划纳入“一张图”统一管理。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统筹和规范管理工作,2023年经深圳市政府审定同意的《深圳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专项规划在批准后,牵头编制专项规划的部门要及时将空间性内容纳入‘一张图’,并传导落实到详细规划”的工作要求。因此,需要开展本项目,制定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为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工作提供指引。 3.深圳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多年以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效力一直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成果如何与法定的详细规划衔接对照,是否需要纳入详细规划,如何纳入详细规划成为规划管理部门争论的焦点和技术处理的难点。在国家和省已经确定“相关专项规划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的要求下,当前深圳市对于专项规划如何纳入详细规划的相关技术文件仍处于缺失状态,需要就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工作开展专门政策研究,尽快制定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相关技术规范文件,为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工作提供指引,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注意:采购人根据项目所需提供明确、具体的资质要求,资质要求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等级相匹配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且不具备倾向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需求内容 | *1、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2)投标单位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3)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1)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工作方案,并通过采购方主管处室审查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2)中标人完成中间成果,并通过采购方主管处室审查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3)中标人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采购方业务会审查后,根据中标人付款申请,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3、履约保证金 无 *4、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要求 ******资源局出具通过验收的意见或凭证。 | |||
具体技术要求 |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1.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广东省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的要求,全面分析深圳市专项规划的空间性内容,构建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分类传导的实现路径,并形成报告。 2. 项目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广东省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765 号); (4)《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3. 项目采购范围 深圳市全市域范围(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4. 人员安排要求 投标方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熟悉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详细规划相关情况,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应当具备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或地理信息等专业背景。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5. 内容要求 本项目研究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梳理 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特别是其中矢量数据标准及类型,对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分类研究可纳入详细规划的路径。 (二)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分类传导实现路径设计 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详细规划传导落实的定性要求、量化指标、项目名录、空间布局、设施位置、线路走向、边界范围等空间性内容的具体实现路径。明确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衔接所在片区的各类专项规划成果,将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项空间性内容纳入详细规划文本、图件、以及详细规划一张图成果中。 (三)详细规划对专项规划的反向技术需求分析 结合详细规划编制实际,在成果规范、数据标准、传导要求等方面反向对专项规划提出编制要求,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成果分别提出衔接建议,为实现两类规划的无缝衔接提供技术路径。 (四)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政策研究 结合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研究,以及空间性内容的分类传导实现路径,详规对专项的技术需求分析,制定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技术规范文件,为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工作提供指引。 6. 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1)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研究报告,doc格式; (2)深圳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技术规范(建议稿),doc格式。 项目成果需提交******资源局项目成果数字化交付的要求。 | |||
商务需求 | 1. 服务期限 本项目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2. 进度安排 项目研究及成果编制于合同签订后开展,分三阶段总周期12个月。 (1)前期工作梳理:合同签订3个月内 拟定工作方案,收集梳理已编、在编专项规划成果及编制标准,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等相关资料,分析专项规划纳入详细规划的路径。 (2)中间成果阶段:合同签订10个月内 针对专项规划不同空间性内容,全面开展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分类传导实现路径设计及需求分析,并形成技术指引文件,形成中间成果。 (3)最终成果阶段:合同签订12个月内 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3. 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调查、研讨、意见征询等工作。 4. 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5.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汇报、审查等工作。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之日起的1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后续的服务需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对优质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实行合同续期奖励机制。 6. 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方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 |||
其他要求 |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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