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进港路西侧、白云山西路北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 清 文 件(2号)
台建招备[2025] 2014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台建招备******街道进港路西侧、白云山西路北侧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现收到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本工程中代建道路与河道是否可以在地下室出正负零后再进行施工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工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代建代征工程是否是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招标?
答: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房屋建筑部分施工工作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3、请问本项目设计费是否直接支付给联合体设计单位?
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银行账户。”
4、P57页“(2)项目开工后,必须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要求,随工程进度及时处理施工现场问题,否则每月扣除2万元;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出席设计施工交底会、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重大会议,否则每次扣设计费5万元。”项目总则通常为施工单位委派且处理的均为工程进度现场问题,扣除设计费是否为笔误?请更正。
答:本条修改为:“(2)项目开工后,必须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要求,随工程进度及时处理施工现场问题,否则每月扣除2万元;设计负责人应出席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重大会议,否则每次扣设计费5万元。”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洪林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日期: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