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越秀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需购买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抽检、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尾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现对购买第三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相关环境检测服务事项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报价与合作。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服务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购买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抽检、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尾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项目
三、服务公告时间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6日
四、服务内容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因环境执法检测资质项目不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需要购买柴油车辆尾气排放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尾气排放抽检委托服务项目。
五、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上述环境检测和污染源检测。
2、必须具备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检测项目的CMA计量认证相关资质。
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10名以上机动车尾气监测培训机构颁发的机动车尾气培训证书或上岗证和2名以上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名单。提供相关部门对所有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且愿意接受并配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以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质量为目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5、遵纪守法,近两年(机构成立少于两年的,自成立起计)未受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或认证认可机构等的处罚、通报批评的。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机动车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培训证明。
5、正式报价单(报价不超过《广东省环境检测行业指导价》)(加盖公章)。
6、检测报告模板。
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将资质电子版、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扫描件在公告期内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可以在公告期内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首层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
邮箱:******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5年3月3日